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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民、陆俊、王珀——三个足球人的贪腐之路

2011-12-23 14:06:00     作者: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陆俊 杨一民 王珀 足球人 足球经理人
[提要] 2001年的辽宁沈阳,中国足球迎来了自己的巅峰,世界杯大门敞开,几代中国足球人的梦想一朝梦圆。王珀离开陕西之后,又辗转出任西藏惠通、大连长波、哈尔滨哈啤、呼和浩特队的俱乐部总经理,不断造假。

  中国“第一裁判”的变脸

  中国甲A联赛十年最佳裁判,亚洲最佳裁判,中国执法奥运会和世界杯足球赛第一人,是他。

  十分渴望在国际赛场上证明自己的水准,对于国际裁判的年龄限制耿耿于怀的上进裁判,也是他。

  收受多家俱乐部贿赂高达71万元,成为中国足球假赌黑案的关键人物之一,还是他。

  在多张面孔的转换中,或许隐藏着一个真实的陆俊。

  翻看陆俊的简历,1991年就成为国际级裁判,当时他才32岁。几年前,他还被当成中国足球界的先进人物……

  陆俊为人,外向和嚣张。这种性格,他不仅是显露在绿茵场执法的过程中,也显示在他接受贿赂的痛快上。

  这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末代甲A的上海德比事件。2003年,上海申花主场对阵上海中远,两队都有夺冠希望。此时,上海申花拍出大手笔——550万元!中间人郭峰拿到钱后,先找了当时的中国足协官员张建强,张马上联系了自己的师兄弟陆俊;比赛结果,上海申花4∶1大胜,顺利登顶。事后,陆俊和张建强平分了70万元,陆俊直接拿着35万元现金走出了足协的办公室。这并不是陆俊和上海申花的唯一“奸情”。早在1999年的足协杯上,陆俊就“照顾”了申花,帮助申花客场1∶0击败强敌大连实德。这场胜利,陆俊从申花处拿到5万元。

  除了申花,沈阳、山东、辽宁足球俱乐部也都是陆俊的“主顾”。从1999年的沈阳海狮身上,他收受3万元;从2000年和2001年的山东鲁能身上,他伙同他人,分两次收受了18万元,其中自己就拿了15万。

  不仅“零售”,还可以“批发”。辽足俱乐部1999年曾先给了10万元的银行卡给陆俊,含义当然不言而喻。陆俊收下后,在1999年至2002年间多次执法辽足的比赛。

  陆俊还当过“中间人”。1999年,身处降级圈的广州松日俱乐部总经理王学智“有了想法”,陆俊就为他拉上了同样处境不妙的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总经理许晓敏。当时的保级形势十分微妙,沈阳除了自己要努力挣分外,还需要广州输球,于是就有了以120万元买一场球的口头协议。12月5日,广州松日2∶3输给天津泰达,沈阳如愿保级;而广州松日降级了,松日的总经理却拿到了120万元!这120万元中,有10万元就是陆俊的好处费。

  1994年的甲A联赛首场比赛,陆俊是主裁,而龚建平是助理。在龚建平案发之后,陆俊曾十分触动。但“金钱的诱惑”和形同虚设的监管机制,使他继续沉沦,直到东窗事发。(新华社记者 树文 李铮 于力)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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