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公安局长:唐慧曾屡教不改再不劳教就是失职

2013年07月03日 16:59作者:李晨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被告方中除参加一审的永州劳教委办公室主任罗功军以及肖志雄律师外,还有永州劳教委法定代表人、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永州市公安局长蒋建湘。庭审笔录显示, 罗功军承认永州劳教委愿意另外给唐慧10万元,但属于生活救济范畴。

永州市公安局长

  永州市公安局长

  唐慧案二审开庭 公安局长有意道歉

  “昨天下午2点,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以下简称唐慧案)二审在湖南省高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完毕。审判长最后宣布,“本案基本事实已经查清,但双方对是否应予赔偿存在重大争议,合议庭还需结合全案的事实进行综合审查”,该案将择期宣判。”

  昨天上午8点,唐慧出现在湖南省高院大门外。不少人立即将其团团围住,“唐慧,我们支持你”的喊声此起彼伏。唐慧的情绪也随之波动,一度哽咽,她两次与旁边陪同的友人一起抱头痛哭。短短30米的一段路,竟走了差不多10分钟。

  庭审实录

  公安局长亲自出庭

  8点15分,湖南省高院第二法庭内的记者和受邀参加旁听的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纷纷落座。记者看到,这个能容纳300人左右的法庭,有三分之二的位子被坐满。

  8点30分,庭审正式开始。记者发现,与一审时不同,双方的参加人员皆有变动。原告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未变,斯伟江律师则换成了浦志强。被告方中除参加一审的永州劳教委办公室主任罗功军以及肖志雄律师外,还有永州劳教委法定代表人、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永州市公安局长蒋建湘。

  对于蒋的出庭,浦志强在庭审时表示,“这是我第一次在诉讼当中与一位公安局长见面”。蒋局长在昨天的庭审中也曾多次发言,并当庭表示愿意“放低姿态,给予赔偿,甚至给予赔礼道歉”。

  存在三方面争议焦点

  8点35分,双方当庭陈述开始。主审法官有意多次提醒双方注意加快节奏。原告方代理律师徐利平请求撤销永州中院的一审行政判决,并判永州市劳教委赔偿给唐慧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并向其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随后徐利平用20分钟陈述了其9项主要理由。

  永州劳教委方面则由罗功军陈述答辩。他请求二审法院能维持永州市中院的一审原判。由于其答辩时间超过半小时,其间审判长曾两次提醒其注意时间,甚至严厉批评罗不要“照本宣科”,而罗回应,“这次必须全部读完”。记者注意到,庭审的这一期间,旁听席中甚至有人开始打瞌睡,还被法警提醒注意。

  当庭陈述后,审判长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归纳为三个方面:永州劳教委是否应当对唐慧进行赔偿?如果应当赔偿,赔偿方式、范围、数额如何确定?永州中院的判决是否合法?随后进入举证阶段。

  调查组耽误唐慧起诉

  在举证阶段,劳教委律师肖志雄列举了唐慧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称唐慧曾在永州中院刑庭庭长办公室吃住18天,而且在永州零陵区法院发生枪击案时因其散发告“零陵同胞书”的传单而被拘留。“唐说枪击事件是‘剿匪’行为”,而“被歹徒朱军持枪袭击的法官,3名法官壮烈牺牲被评为烈士,3名受伤法官被授予一等功”。

  对此徐利平认为,唐慧在永州法院呆这么长时间,是因为永州中院迟迟不给她女儿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司法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老百姓又不能监督。”

  他还认为,为何2011年发生的事情,当时不立案,在2012年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却被劳教。徐举例说,“比如一个人偷了100元,难道就判刑一年?湖南劳教委认为最多训诫教育就可以了,就是对永州劳教委决定的否定”。劳教委认为即使按这个比方,唐慧也属于屡次盗窃。

  对于唐慧为何未在诉讼时效内起诉?浦志强律师陈述认为,唐慧“是因在8月6日(2012年)以后,湖南省政法委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永州办理情况,对外公开承诺,发现不当依法纠正,发现有违法将予以追究”,而“当时劳教委、司法厅方面承诺,司法厅对律师施加压力,只要等候不用起诉就一定会对她的问题有回应”。因此唐慧错过了起诉的时间。

     

  唐慧案将择期宣判 永州劳教委主任出庭致歉

    庭审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审议,包括唐慧劳教案是否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如果需要赔偿,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范围、数额赔偿;以及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是否事实清楚、判决是否合法这三点。

  唐慧诉劳教委案明日开庭 律师称判决或有变化 

    6月27日,湖南法院网发布公告称,“关于上诉人唐慧与被上诉人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行政赔偿一案”定于2013年7月2日8:30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二审近期开庭 

    备受舆论关注的湖南“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再获新进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6日对外表示,该案的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为满足公众对案件审判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开放50个媒体席给新闻记者旁听庭审。

  “上访妈妈”唐慧起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案开庭 

    2006年,她11岁的女儿被多人强奸并被逼卖淫,唐慧认为在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公安部门个别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强烈要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并要求一定金额的赔偿。为此,唐慧多年上访。

  湖南永州对上访妈妈不予赔偿 唐慧称将起诉 

    在因被劳动教养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两个多月后,11日,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唐慧收到了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赔偿决定书》: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对唐慧不予国家赔偿。12日,唐慧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她对这一结果不服,将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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