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回应挺李天一言论惹众怒:网络不理性
昨天,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昨天,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此微博一出,立即“一语激起万条骂”:@羽之昕_3240: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妖风那个吹:易教授,人人平等你懂吗?我不想骂人,你这么大的学问的人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截止到昨天21时,易延友的微博原文被转发2万次,评论1万次。下午3点37分发表的最后一条微博“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也被转发超过5000次,评论1万条,可谓“一言激起万条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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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陪酒女”不是无罪挡箭牌
“杨女士因不能理解李家人所谓的‘陪酒女’是‘何方神圣’,故不能接受其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昨日,针对之前有媒体报道“知情人士”透露关于李某某母亲质疑受害人是陪酒女,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报道,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发布声明称,“陪酒女”不是李某某等强奸无罪的挡箭牌。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李某某家人质疑受害人是‘陪酒女’”,昨日1时03分,受害人的律师田参军则发布声明称,杨女士不理解李家人所定义的“陪酒女”,更不接受他们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陪酒女”也不是李某某等“不构成强奸,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昨晚,记者就此向李某某代理律师提出采访,未果。

7月16日下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发表微博,评点"李天一案"。"当晚,记者电话联系易延友,他表示不会对此事做出回应,"我不回应,也不跟人辩论,我也不删帖,因为我认为我没有错。
昨天的媒体报道中提到,李家人怀疑杨女士是酒吧的陪酒员,因此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报道中称,据知情人透露,李家人从李天一本人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李天一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李某某的其他朋友在场。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李某某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
李某某因涉强奸案被公诉,其代理律师可谓一波三折——先是两任律师辞掉委托关系,后是新的代理律师声称将做无罪辩护。知情人透露,在案发之初,李某某的母亲已完全“慌了神儿” ,通过朋友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袁诚惠律师进行代理。
责任编辑:孙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