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有56%的经济犯罪都是公司员工。而来自公司高管层的经济犯罪比率则达到29%。也就是说,每四个针对公司的经济犯罪案中,就有一个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为。根据香港公司的反馈,超过一半的欺诈者为男性,年龄在31岁至40岁之间,在公司中从事高级管理的工作。
香港公司遭到的欺诈是全球公司中较少的。在香港,只有22%的公司在过去两年中遭受过欺诈,相比2003年的调查,下降了29%。即使这样,香港公司因挪用资产、虚假借口及伪冒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也高达100万美元。 记者 彭宇